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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2025三包胎销售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4日    浏览次数:134

    一、招标单位:w66旗舰(山东)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        

    二、招标内容

    1、标的物:招标方年度产生的返回废旧三包胎及废胎(包括全钢、半钢、斜交及子口切割制新胎、照顾性理赔废胎、次废品内胎垫带等)的对外销售。

    2、标的物总量:从2025年5月1日到2026年4月30日所判定入库的三包胎及废胎(含子口切割制新胎、照顾性理赔废胎、次废内胎垫带等)。

    三、要求

    1、请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及投递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一定注明打款人单位或姓名,以免查证不便影响投标文件的审查。必须为具备相应资质的轮胎翻新单位法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诚信不良记录。需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相关资质提供给招标方进行资质审核,包括: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环评报告及批复和排污许可证(需具备与项目(轮胎翻新)相对应的生产工艺流程)、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含有轮胎翻新、废旧轮胎回收的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公司可提供营业执照,无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参加招标,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如果是威海市的企业参加招标可以不用出示此类证件)主要是为当地环保局及相应部门可以监管废旧轮胎没有造成两次污染及安全问题,如跨区域,需有相应备案证书或者当地环保局出示证明。

    2、所有投标书面资料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填写。投标资料的每一页必须由投标书签字人签字、盖章才有效,如有涂改、增删均属无效标书。

    3、招标方与中标人签订购货协议后,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方规定提货:

    ⑴、招标方库存全钢三包胎最高限额不超过500吨,超过上述数量,中标方必须在七日内提走;斜交胎、半钢胎返回三包胎(含子口切割制新废胎)库存最高限额不超过30吨,超过30吨,中标人必须在三日内提走。2026年4月30日,中标方必须将招标方库存全部三包胎全部提走,如中标方未按上述规定提货,招标方有权中止合同,没收中标方履约保证金。

    ⑵、中标后轮胎装卸由中标方负责,运输根据约定,招标方可以负责送货到目的地,运费由中标方负担。

    ⑶、返回三包胎及废胎按招标方标准判定入库,不论破损程度;

    ⑷、全钢胎返回三包胎包括子口切割制新全钢胎废胎、照顾性理赔胎,中标人在提货时必须同时将子口切割制新全钢胎废胎、照顾性理赔胎提走;斜交胎、半钢胎返回三包胎也包括子口割废制新废胎、次废内胎、垫带;

    4、根据招标方需要,由招标方对上述物品打磨商标、厂名等标志,招标方检查合格后,中标方才可以提货。

    四、交货地点

    1、中标方选择自提,则交货地点在招标方仓库。

    2、中标方选择指定地点交货,双方另行协商,以合同书形式确定交货地点。

    五、付款方式及结算方法

    1、投标方在投递招标文件前,应向招标方指定账户存入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下午5时前。过时没有足额存入保证金,视同投标方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文件作废。指定账户:w66旗舰(山东)轮胎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荣成支行,账号:206501041505。

    2、开标后,未中标方投标保证金在2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方可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部分)。

    3、中标方在接到招标方中标通知书5日内应向招标方指定账户存入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20万元中标保证金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只需另行存入80万元即可),过期不存入,视为投标方中标后反悔,招标方有权没收其20万元投标保证金,另行组织招标。

    4、中标方按中标价格向招标方付款后提货;

    5、中标方按约履行合同且双方未有未决事宜,招标方将在合同期满3个工作日内退还招标方履约保证金。

    六、违约责任

    1、投标方必须严格按本招标书付款条款缴纳保证金及按约定时间提货,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中标方如采取自提方式,自提过程中,中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人员调度、安排,不允许有挑选、丢弃。否则招标方有权不安排装车,由此产生的损失中标方负责。

    3、招标方郑重声明所售三包胎为废品轮胎,中标方承诺“决不采取造假或任何欺骗用户的方式进行销售,如因中标方销售运作不当,导致该批轮胎出现的任何纠纷,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招标方无任何关系”。

    七、招标书订购:

    为了防止投标的随意性,本招标书每份定价500元。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的投标方均可购买。无论中标与否,招标方不再返还。

    八、 投标时间

    本次投标不采取现场开标方式,投标方可以采取自送或邮寄、投递等方式将投标书送达招标方指定地点:荣成市南山北路98号,w66旗舰(山东)轮胎有限公司办公区C座106室,收件人:宋杰,电话:15666303795,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9日下午5时前,过期送达视同投标人弃标。

    九、 定标原则

    报价低于招标方底价的视为废标,高于招标方底价的报价最高者中标。

    十、招标时间

    定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9时,招标委员会组织开标(暂定,若有更改另行通知)。招标结果将于4月25日下午5时前,电话通知投标方。

    招标方联系人宋杰,联系电话:15666303795。

    本次投标监督方:成山集团督察中心  姜夕科总,电话:0631-7523238,15666318803。

        如投标方对标书要求有异议,请在投标前或投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

                                

                                                    

                                                    w66旗舰(山东)轮胎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3日